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公司近期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该事项主要关联公司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业务板块的日常运营与发展。
一、 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为支持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企业的稳定经营,保障公司电子元器件、机电组件等核心原材料及设备的稳定供应与销售渠道畅通,公司近期为一家长期合作的、资信状况良好的设备销售服务商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次担保旨在深化战略合作,巩固公司在消费类电子、动力及储能电池领域的供应链优势,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畴。目前,相关担保协议已正式签署,担保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与公司在电子元器件、机电组件及生产设备采购与销售方面有多年良好合作历史的企业,其经营状况稳定,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公司已按照内部管理规定,履行了严格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程序。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 担保金额:本次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万元(具体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该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授权范围之内。
- 担保期限: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具体年数】年。
-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具体金额】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比】%。公司无逾期担保,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所有对外担保均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特别是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相关的采购、销售及产业链协同,风险可控。
五、 董事会意见及风险分析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的平稳运行,促进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体系的稳定与效率提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方偿债能力良好,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如发现可能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切实维护公司资产安全。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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